盈正案風波 金管會重罰四投信

▲針對喧騰一時的盈正案行政院金管會公佈最新調查結果,並懲處四家投信業者,以羣益投信遭到的懲處最重,圖左至右依序爲,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證期局副局長王詠心。(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針對喧騰一時的盈正案,行政院金管會公佈最新調查結果,並懲處四家投信業者,以羣益投信遭到的懲處最重,且受到該次懲處影響,羣益投信至少6個月不得申請募集或追加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因此,羣益投信近日申請募集一檔基金的計劃確定將延後半年。

金管會表示,爲提升投資人資產管理業之信心,並加強對業者的管理,金管會於11/1-11/16全面國內投信業者進行持股投資的清查,而依據清查及複查結果,除2項個案違規情節輕微,責由公司自行從重議處外,並對羣益投信、聯邦投信、未來資產投信及永豐投信等4家投信的4位基金理人,依違規情節輕重對人員裁處停止執行業務1個月、3個月、1年及解除職務處分

在公司懲處方面,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王詠心表示,未來資產投信及永豐投信處以糾正;聯邦投信處以糾正及罰鍰60萬元;羣益投信處以警告及罰鍰120萬元,且羣益投信最近3個月內不得申請投資外國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最近半年不得申請全權委託業務及擔任境外基金總代 理人、至少6個月不得申請募集或追加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王詠心強調,清查結果顯示投信從業人員的違規行爲屬於少數,大多數業者及人員系秉持善良管理人責任致力於提升所管基金或全權委託資產的效益

至於以上四例違規基金經理人是否涉及炒作股票,金管會表示,就目前看起來,違規經理人的操作都呈現虧損狀況,且沒有讓其所操作的基金處於不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