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亡夫死3天狂領2800萬  知名媒體人「後母被判刑」結果出爐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知名媒體人周天瑞的父親周仲超於2010年過世後,3個兄弟姊妹赫然發現,後母彩雲竟然在3天內提領其存款將近3000萬元,氣得告法院。廖女辯稱,領出來的錢是亡夫生前授權,用來支付後事費用;然而新北地院認爲,即使生前授權,過世後所有存款屬於遺產範疇委託關係也會自動消滅,廖女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不能擅自提款,最後依僞造私文書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5.4萬元。

▲廖彩雲在周仲超死後3天內領走存款超過2800萬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現爲中央廣播電臺董事長的周天瑞是資深媒體工作者投身新聞界30年,曾創辦《新新聞週刊》,擔任《中國時報副總編輯、《環球電視臺》執行副總經理兼新聞總監、《自立晚報》社長及《勁報》社長。他的父親周仲超有過2段婚姻,與第一任妻子育有6名子女,後來和廖彩雲婚後也生下2名子女。

判決書指出,周仲超2009年因車禍受傷住院,進而引發肺部感染,後來住進安養中心長達1年的時間,直到2010年8月22日逝世。同年8月23日至25日之間,廖彩雲拿着12張擅自填寫、蓋有周仲超印章取款憑條,分次到郵局花旗銀行臺新銀行等多家金融行庫,領取周仲超名下7個帳戶超過2800萬元的存款。

▲法院指出,儘管廖聲稱周仲超生前授權提款作指定用途,但死後授權關係即消失,提款需得到全體繼承人同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周仲超與第一任妻子所生的3名子女發現廖彩雲的行動,知道亡父將近3000萬元的存款遭提領後,便向法院提出告訴。廖彩雲在新北地院出庭時辯稱,周仲超生前即在醫院向她提過,印章、存摺等都交由她保管;她與周仲超所生的女兒也作證的確有這麼一回事,並聲稱除了保管重要物品外,周仲超還要求廖彩雲在他死後把所有存款領出來,轉到自己的銀行戶頭裡,避免讓周天瑞等人領走,而這些錢要拿來買地土葬、付遺產稅地價稅和喪葬等費用。

不過法官指出,不論周仲超生前是否委任妻子將帳戶的錢提領做任何用處,委任關係將隨當事人過世而消滅,而死後所有的財產都屬於遺產,若沒有得到全體繼承人同意,廖彩雲就不能領取周仲超名下存款。

根據調查,廖彩雲提領近3000萬的大部分存款都已轉入自己名下,扣除已支付的不到800萬元的喪葬等費用,還有2000多萬的支用情形不明;其中,部分支出項目是在周仲超生前即已支出,部分則是延遲到2016年才支出。法官基於廖彩雲雖無前科卻否認案情,也沒有和全體繼承人達成和解的考量,依僞造私文書罪將她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5.4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