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金錢糾紛跟前女友鬧翻 男FB、LINE羣組PO文噴飛1.5萬
一名遊姓男子和林姓女子因金錢糾紛,而感情生變鬧分手,但他去年5月間清晨卻跑到自己買給林女住居住的公寓樓梯牆壁上噴寫「林xx還錢」,後來還在臉書貼文「被抓好幾次了,真是大耙子抓不怕,不要再四處騙了!」等文字,還在LINE羣組張貼寫有嘲諷對方的訊息!後來,新竹地院依犯公然侮辱罪,處遊男應執行罰金1.5萬元。
依判決書提到,遊男在臉書張貼林女眼睛受傷的照片,並po文表示「可悲的林xx把我小孩生活費用領去享用」、「父母教育是這樣子嗎?辛苦酒店賺錢跟有婦之夫共享,那是疼愛…敢說(林xx)沒錢了,帶病造業。侵佔人夫,侵佔錢財」等文字,後來還在羣組內張貼嘲諷對方的訊息畫面,貶損林女人格及社會評價。
林女看到後,趕緊向警方報案。法官認爲這些PO文內容,依一般社會通念,顯然含有輕侮、鄙視對方之意,足使林女在精神上、心理上感覺難堪、不快,並貶抑她的人格及在社會上評價。
最後,法官審酌遊男與林女爲男女朋友關係,僅因金錢糾紛而生細故,竟不思理性自制,貶抑對方人格尊嚴,自我控制能力欠佳,因此依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1.5萬元,可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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