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金錢糾紛捆綁男子10小時 加害人慘了

牟姓男子夥同友人捆綁張姓男子,橋頭地院審理後判處牟男拘役30天。(本報資料照片)

牟姓男子與張姓男子因爲金錢糾紛,牟男竟然找了李姓與遊姓等幫手,將張男捆綁在椅子上長達10個小時。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私行拘禁罪,判處牟男拘役30天;李男等4名同夥各處拘役20天。

判決書指出,牟男與張男之前因爲金錢糾紛,心生嫌隙,牟男找了兩名李姓,以及遊姓與蔡姓等人於2020年7月21日強押張男上車,載往李男的住所,將張男的雙手用繩子捆綁在椅子上,藉此限制與剝奪其自由,長達10個小時。

牟男在教訓張男後,於2020年7月22日上午9時釋放張男,任由張男離去。張男事後報警,岡山警方訊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檢方起訴。

牟男等人在橋頭地院準備程序中坦承犯行,法官審理後認爲,牟男等人不以理性、和平的方法解決,強押張男上車並捆綁拘禁在李男的住所,過程長達10小時,令張男身心飽受煎熬。

法官念及牟男等5人在犯案後的態度尚可,且已經與張男達成和解,張男也願意無條件原諒牟男等5人,因此依共同犯私行拘禁罪,判處牟男拘役30天,另4人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