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追繳10年前1500億稅 李嘉誠:不可能給

香港首富李嘉誠。(圖/美聯社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首富李嘉誠旗下全資附屬公司和記電訊國際﹙和電國際﹚,日前收到印度稅務局發出的評稅罰款令,要求追收合計約3,223億盧比(約新臺幣1,528億元)的罰款。長和集團指已經取得法律意見,此交易收稅是違反國際法律,「不可能給」,也不會對公司造成任何影響

和電國際近日發出公告,2016年11月公司曾接到印度稅務局的草擬稅令,主要針對和電國際一項出售股權收益

這項稅令,最早要追溯到2007年英國沃達豐(Vodafon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BV)收購李嘉誠擁有的和記黃埔現屬長和集團),旗下印度移動通信業務的股權。10年前,收購交易進行時,和電國際仍一家是上市公司,上述收購案完成後,和電國際已被私有化並已終止業務運作,自身及其附屬公司在印度沒有任何業務。

今年2月13日和電國際接獲印度稅務局評稅令,要求就上述交易案支付「資本收益稅」約790億印度盧比(約新臺幣375億元),另加「資本收益稅之總利息」約1,643億印度盧比(約新臺幣780億元);8月又收到印度稅務當局的罰款令,按有關「資本收益稅罰款」約790億印度盧比(約新臺幣375億元),總計約3,223億盧比(約新臺幣1,528億元)。

據瞭解,2012年1月,印度最高法院曾就上述涉及沃達豐的收購案,與印度稅務局的爭議作出裁決,認爲該案無須在印度交稅。但印度國會於2012年5月通過追補法例,試圖推翻該判決,令收購案需在印度納稅

不過,和電國際取得法律意見指出,印度稅務局按「追補法例」的基準發出上述徵稅法令,推翻了印度最高法院的裁決,屬於違反國際法律,因此印度當局不可能有效的對和電國際徵收稅項,亦不會對公司的財政狀況經營業績造成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