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電影院身障席7成不合格 柯文哲坦言:從來沒有查過
臺北市議員洪健益5日質詢時披露,臺北市共37間電影院,有26間沒有依規定設置身心障礙座位,不合格率高達70.3%,質疑市府放水。對此,臺北市長柯文哲坦言,「以前從來沒有查過」。
觀傳局長劉奕霆表示,有定期與消防、建管等局處到電影院會做聯合稽查。社會局陳雪慧表示,通常保留身心障礙的位子在第一排,的確仰角很高,電影院的考量是輪椅方便進出。洪健益痛批,社會局長不要再替業者講話,當業者的生意考量遇上北市建築法規、身心障礙法規,哪個大?柯文哲表示,一般來說,特別法會大於一般法, 身心障礙法規會大於建管法。建管處長張明森則說,依建築法設置。
洪健益表示,依法規定,50人以下座位要有1個身心障礙座位,50到150要有2個座位,以此類推,有沒有查過問題?對此,劉奕霆坦言,有關建築技術規則,沒有查過相關規定。
洪健益抨擊,爲什麼沒有查過,因爲你們放水,聯合稽查都可以去了,遇到卡拉ok、小吃店就查的超嚴,但是建築技術規則沒有查,市長你跟業者有多好?柯文哲說,以前沒有注意這個問題。洪健益點名,國賓戲院、京站威秀、美麗華大直影城,都少了許多座位,「你柯文哲什麼都不知道,跟韓國瑜有什麼差別?」柯文哲面對追問,僅說「沒有檢查過」。
洪健益指出,仰角、視角完完全全在臺北市都不合格的,「電影院查了沒有?還是華納威秀有給你政治獻金,沒有,爲什麼不查?」建管處指出,根據法令,若無障礙設施不合規定,可罰6萬至30萬元。 張明森表示,電影院在100至102年第四期勘查,勘察時符合當時的法令,只是無障礙法令一直在精進修改。洪健益認爲,如果柯文哲一直尊重身心障礙者,不應該是這種情況,臺北市共37間電影院,有26間沒有依規定設置座位,70.3%不合格。柯文哲坦言,「對,以前從來沒有查過」。洪健益要求市府在12月以前稽查完成 ,不合格都罰一罰。
建管處發言人洪德豪迴應,102年列管的35家「既有」電影院,無障礙設施均已依規定改善完畢。依現行內政部訂定「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劃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電影院之無障礙觀衆席系規定「每一建造執照每幢至少必須設置一處」。建管處已於103年度要求既有的電影業者,「一廳至少設一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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