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時拖20輛!挨批不積極 北市強力取締obike

▲北市交通局強力取締obike違規。(圖/臺北市交通局提供)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無樁共享單車obike近來引起各界討論,臺北市交通局12日開始強力執法,拖吊停放在公告13處禁停區、違規停放的obike;同時爲了避免影響民衆停車權益,也要求業者定時調度車輛,避免佔用格位及違停等。交通局表示,被拖吊的obike將會被移至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停放,截至12日傍晚17點30分,共計拖吊57輛。

儘管obike隨停隨還、免固定站點營運方式相當便利,卻也衍生不少問題,不少使用者使用完畢後便隨意棄置在人行道、殘障停車格等,嚴重影響停車秩序。交通局強調,已要求業者定時調度車輛,避免佔用格位及違停情形;此外,oBike車輛如有違規情事,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理。

交通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1條規定,oBike比照一般自行車,可停放於自行車架、自行車停放區、機慢車停車區或機車停車格。針對違停情形,市府針對已公告之13處自行車違停拖吊地點設置自行車道路段、機慢車退出騎樓路段、禁停標線區域及其他禁止停車之處所,將加強執行違停拖吊,並自107年1月1日起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

爲避免影響一般民衆停車權益,交通局也要求業者將車輛分散投放,並與業者建立溝通平臺,若有大量佔用格位或違停情形,業者將於1小時派員移置其車輛。

交通局強調,爲了規範obike這類新型態的共享車輛營運模式,已正積極研擬《臺北市共享車輛經營管理自治條例》,最快年底送進議會審查、明年上路

▼北市交通局強力取締obike違規,被拖吊之obike目前停放在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圖/臺北市交通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