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車輛佔用停車格 新北市公告禁停警加強取締
新北市府曾公告廣告車輛禁止佔用邊車格,但仍有不少業者不知這項規定,仍大喇喇的佔用停車格,新北市警交通大隊接獲不少民衆檢舉,其中以林口區最多,副大隊長許城銘表示,警方執法無假期,將持續加強取締。
▲新北市府已公告廣告車輛禁止佔用停車格,但仍有許多業者不知或明和故犯,警方將加強取締。(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最近常有民衆檢舉路邊收費停車格遭設置廣告物的車輛所佔,而且常常一停就是一至二星期之久,嚴重影響一般民衆停車的權益。副大隊長許城銘指出,廣告車輛在新北市境內是禁止佔用路邊停車格的,因此即便停於車格內,仍屬違規停車,新北市警察將依法告發或拖吊,請業者或駕駛人特別注意。
另外,交大也請民衆遇這種狀況,可以逕向警察機關檢舉或利用新北市警察局專屬i-police app檢舉亦也可以,警方將依法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