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違規佔用公車停靠站達4萬件 北市警1/19起加強取締拖吊

臺北市警局將於1月19日至30日間,加強取締公車停靠站違停,違反規定最高可處1200元罰鍰,並執行拖吊移置。(北市警局提供)

年關將近,臺北市年貨大街、商圈、大賣場公車將加密班次,但去年曾出現4萬起轎車違規佔用公車停靠區案,臺北市警局將於1月19日至30日間,加強取締公車停靠站違停,違反規定最高可處1200元罰鍰,並執行拖吊移置,呼籲民衆勿持僥倖心態違規停車。

經統計,北市去年取締公車停靠站違規停車計有4萬0350件,其中前10大違停路段,依序爲市民大道、內湖路一段、景文街、民生西路、北安路、忠孝東路五段、民權東路六段、南港路一段、新明路、港墘路。

市警局表示,將請各分局針對轄區公車停靠站民衆檢舉及經常違規停車熱點,列爲查察取締重點,對於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者將逕行拖吊。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公車停靠站10公尺內禁止停車,違反者機車處以900至1200元罰鍰、汽車一律處以1200元罰鍰。

市警局強調,駕駛人如貪圖一時方便違停於公車停靠站,除了會阻礙公車停靠、造成乘客上下車的危險與不便外,假使因此衍生交通事故,也可能需負擔肇事責任,呼籲民衆務必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受罰,也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及權益,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及停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