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ike引民怨!新北市強力拖吊 王鴻薇批北市府消極處理

▲oBike。(圖/記者林世文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無樁共享單車「obike」打着免找車站隨停隨還的方便優勢席捲全臺,但卻廠商發想卻演變成「任意棄置」,衝擊各地停車秩序臺北市議員王鴻薇10日接獲民衆陳情,有多輛oBike停放在塔悠路上機車格,導致市民的機車無處可去;而交通局迴應卻表示「腳踏車除停放於腳踏車區外,也可以停放於機車格內,並無違法」,痛批市府消極處理,民衆抱怨連連。

王鴻薇表示,新北市交通局近日已宣佈oBike在新北市各區的機車停車位與各捷運站、火車站大衆運輸場站周邊禁停,違規車輛會進行拖吊。但此違停亂象本市無法可管,要等到年底才研擬出「共享單車自治條例」來管理,「難道要讓民衆度過這爲期半年的停車黑暗期嗎?」

王鴻薇痛批柯文哲,針對oBike違停問題曾說出「已經火燒屁股」等語,顯見違停問題已迫在眉睫,「共享單車自治條例」將緩不濟急,要求柯市府應效法新北市,迅速公佈oBike之禁停區,並強力執法,將隨意停放的oBike拖吊,把停車空間還給市民。

對此,交通局長張哲揚表示,依照法律規定自行車是可以停放在機車格位,對於佔據機車格引發機車騎士不滿的,他指出,交通局目前是禁止obike整排停放,「換句話說,如果機車格位塞不下的話,他也不會去放,如果有空間的話我們大概允許他點放的方式,不允許整排都放影響到機車族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