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青衆」闖華山引道禁區開電音趴 發起人坦承犯罪判緩刑
▲野青衆發起人莊奕凡(圖中)率團員,闖臺鐵華山管制區地下引道辦電音趴挨告。(圖/記者邱中嶽翻攝)
自從臺北華山發生分屍案後,華山大草原的治安備受關注,而一羣常出沒在此的團體「野青衆」,被爆出經常違法進入臺鐵華山管制區地下引道開電音趴,危害臺鐵安全。野青衆發起人莊奕凡等6人遭檢方起訴;臺北地院審理後,判莊奕凡處罰金1萬元,另5人各判罰金6千元至1萬元,6人皆可易服勞務、緩刑2年;可上訴。
回顧當時華山分屍案案情,整起案件發生在2018年6月1日清晨,犯下震驚社會的「華山分屍案」射箭教練陳伯謙,不僅將被害的高姓女子殘忍殺害,還將對方的左側乳頭、外陰部製作成標本,手段相當兇殘。當時陳男意圖性侵高女,遭到她反抗後竟伸手將她勒死,還在深夜殘忍地將高女屍體畫了12刀分屍成13塊,隔日分裝成7袋屍塊載到陽明山沿路丟棄。
▲▼野青衆團體擅闖臺鐵管制區開趴。(圖/翻攝自PTT)
而莊奕凡等人發起的「野青衆」在華山分屍案爆發後,遭到社會質疑,民衆將矛頭指向野青衆經常潛入華山引道禁區舉辦電音趴,危害當地治安。檢警調查,2018年6月15日深夜,莊奕凡等野青衆成員,擅闖華山引道禁區,聚集了近500名成員開電音趴,由於該引道與臺鐵臺北車站相通,已影響到臺鐵行車安全。
莊奕凡承認帶着團員進入華山引道禁區,但並不知道那裡是管制區,單純以爲只是無人使用的廢墟,事後也感到很抱歉;檢方依侵入建築物罪嫌將莊奕凡等6人起訴。經臺北地院審理,考量犯後態度良好、坦承犯罪,輕判莊奕凡處罰金1萬元,另5人各判罰金6千元至1萬元,6人皆可易服勞務、緩刑2年;可上訴。
▲▼臺鐵華山引道爲禁區,出入口設有阻隔設施,但仍被野青衆團體闖入開電音趴。(圖/臺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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