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少酒駕撞死樂團主唱女友 關不到1年就假釋出獄
4年前富少許育呈深夜酒駕闖紅燈,撞飛樂團主唱林庭楷搭載女友蔡喬亙的機車,造成女死男重傷,許男遭依酒駕致人於死輕判1年6月,肇事逃逸判刑1年,合併執行2年定讞,他去年9月入獄,本月21日已獲假釋出獄,入監不到1年。
許男,2017年11月29日凌晨在臺北市士林區小吃店喝酒後,開車沿中正路由西往東行駛,行經交岔路口時,他未遵守紅燈號誌指示,以高速從後方追撞同向騎着機車正在停等紅燈的林男與蔡女,林男受傷、女因顱內出血送醫前已死亡。
許男酒駕肇事後未留置現場等待警方前往處理,也未協助將傷者送醫隨即開車想要逃離現場,但因車輛撞擊毀損,無法加速駛離,再加上目擊民衆協助追緝,許男最後將車輛停在路邊,經警方到場處理後,發現許男酒測值高達0.71,檢方將許男起訴。
一審考量許男賠償對方1300萬元,並獲得林男及蔡女父母原諒,將他減刑後依酒駕致人於死輕判1年6月,肇事逃逸判刑1年(檢方也未上訴已確定),合併執行2年;許男主張已賠償高額賠償金,且他犯後積極認錯,提上訴請求輕判。
高院認爲許男酒駕肇事,造成正值人生展開發展、年僅28歲的蔡女無辜遭此橫禍而當場死於非命,就算獲得蔡女父母原諒,許男犯行也沒有情堪憫恕之處,不予減刑,依酒駕致死罪將許男改重判4年6月,但遭撤銷。
高院更一審將他涉犯酒駕致人於死部分,改判1年6月,與肇事逃逸定讞部分,裁定合併執行2年確定,許育呈去年9月17日起入監執行,法務部今年5月21日覈准假釋,法院也裁定他假釋中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