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玉全:打炒房條例是在幫大財團

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提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三大爭議點

不動產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

遭擱置多時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打炒房條例),傳出本週21日將排審,房地產業界如臨大敵、中小建商剉咧等。中華民國不動產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表達強烈反對此次修法,並建請政府取消打房措施。

楊玉全指出,最近建商最擔心銀行抽銀根,尤其年底將屆,各地都傳出有中小型建商已借不到錢、或銀行融資愈來愈嚴格,在各項打房政策下,若平均地權條例再修法,恐將讓許多中小型建商「內傷慘重」,形成壓垮建商最後一根稻草!政府等於是在幫大財團「清理戰場」,讓大者恆大,呼籲政府,應全面取消打房措施、救經濟。

此次修法有五大重點,包括: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重罰炒作行爲;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管制私法人購屋;解約申報登錄。據傳朝野已有九個版本,消費者最在意的是平抑房價,杜絕炒房亂象,但房地產業擔心的是,爭議修正條文不少,尤其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管制私法人購三大爭議,不但會傷及無辜、還將導致更多亂象。

楊玉全表示,此次修法擬針對法人購買房屋「原則禁止,例外許可」,即使取得,又限制五年轉讓,這是欠缺合理性與可行性的修法。楊玉全表示,全世界民主國家,沒有禁止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若要防止炒作,房地合一2.0已針對法人買賣五年內獲利課以45%~35%實價重稅,連一定條件下的股權交易也納入房地合一稅;至於繳納房地合一稅後的盈餘分配,還要再繳28%所得稅,實質稅率高達60.4%。如果稅負不夠重,政府大可檢討,但不應全面禁止,殺雞取卵。

楊玉全指出,若修法限制私法人買房,須由內政部用合議制逐案去審,不論內政部人力是否充足,至少會耗費排審、審議、追蹤、處理行政救濟的行政成本;民間交易要等待內政部排審、審查結果出來才能過戶,無異構成行政障礙,造成買賣契約不能進行,形同法人購屋全面禁止。

楊玉全認爲,限制法人轉讓,即限制人民自主移轉財產,明顯違憲;臺灣可貴的是自由經濟,過度的干預,勢將扭曲房屋自由市場,也影響自由經濟下,財產交易自由與工商健全發展。

此外,針對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楊玉全指出,預售屋都有數年的興建、交屋期,這段期間消費者換約有各種原因,例如出現經濟變故、健康因素、離職、遷徙、因選擇性信用管制出現融資缺口等,不能一刀切式的認定,更不能認同「換約=炒房」。

第三個爭議點是針對炒作重罰,設置檢舉吹哨人。楊玉全表示,草案對炒房定義無明確標準、缺乏預見性,人民將動輒受罰;加上祭重罰,不負責任的檢舉制度,侵害人權、造成浮濫檢舉,徒惹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