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業規模不是愈大愈好 品質也要兼備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中央銀行31日發佈「賽普勒斯紓困案評析與啓示」報告,該報告強調,金融規模不是愈大愈好,提升金融業品質尤爲重要,且賽國案例不具傳染效應

央行指出,賽國國民生產毛額約爲224億美元,爲臺灣的5%,全國人口爲87.6萬人,約臺灣的4%,且賽國雖然分別在2004、2008年加入歐盟及歐元區,但也僅限於南部希臘裔所控制的地區,而受到俄國商人大量投資賽國離岸銀行業影響,在當地銀行擁有約200億歐元的存款

央行表示,此次賽國處理原則與先前歐債危機時紓困案之最大不同點是「存款戶不再全身而退」。

但央行強調,由於賽國經濟體規模僅是希臘的1/10,且歐元區主要銀行對該國的債權曝險甚小,因此,目前賽國的存款流失問題,應不致擴散至其它歐元區邊陲國家

除了賽國經濟體較小外,央行指出,目前歐元區金融防護網已較先前歐債危機發生時健全,且最易受到傳染的西班牙銀行業也已獲得紓困,再加上經歷歐債危機以來,市場已懂得如何辨別各國經濟問題的差異性,不易產生恐慌。

而央行也指出,賽普勒斯之所以陷入困境、步上向外求援一途,主因爲過度發展銀行業;近年來,賽普勒斯銀行業規模爲GDP的7倍左右。

該報告說明,銀行業經營須密切注意下列高槓杆倍數、以短支長,期限錯配以及負面外部性共三項風險控管。一旦出現問題,將遭受資產減損過巨,或資金大幅流失,立即面臨危機,對於GDP規模小的國家而言,實無法承受這樣的衝擊

央行認爲,歐洲小國接二連三瀕臨破產事件,凸顯出小國傾全力發展金融中心的經濟模式,存在極高風險,短期而言,擴大金融體系的規模確實有助提振經濟,但會付出波動度提高代價,且若要活絡經濟前景,應強化金融中介的融資功能,而不是打造大型金融中心。

央行並引用IMF研究以及聯合國報告指出,金融業規模大,未必有利於一國經濟成長;甚且,如金融業規模過大,反不利於經濟成長,且歷經全球金融危機教訓後,政府規劃管理金融體系時,不應僅考慮擴大金融業的規模,尤應提升金融業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