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要求: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

爲加強對網絡秀場直播電商直播的引導規範,強化導向價值引領,營造行業健康生態,防範遏制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風氣滋生蔓延,國家廣電總局日前下發《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規定,網絡秀場直播平臺要對網絡主播和“打賞”用戶實行實名制管理。未實名制註冊的用戶不能打賞,未成年用戶不能打賞。

通知規定,網絡秀場直播平臺、電商直播平臺要堅持社會效益優先正確方向,促進網絡視聽空間清朗。現階段相關平臺的一線審覈人員與在線直播間數量總體配比不得少於1∶50。要切實採取有力措施不爲違法失德藝人提供公開出鏡發聲機會,防範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風氣滋生蔓延。網絡秀場直播平臺要對直播間節目內容對應主播實行標籤分類管理,按“音樂”“舞蹈”“唱歌”“健身”“遊戲”等進行分類標註。對於多次出現問題的直播間和主播,應採取停止推薦、限制時長排序沉底、限期整改等處理措施。平臺應對用戶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賞金額進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