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倫案審理修正 最快下月公佈

近年發生多起政治人物論文抄襲案,去年有大學校長在會議上提案,建議教育部修正相關辦法,將學術倫理案件審理區分爲「審議決定、專業調查」兩階段;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日前表示,已完成修正條文,待與大學端確認後,最快下個月公佈。

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等四大協進會,去年提案建議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將學倫案件審理區分爲「審議決定、專業調查」兩階段。

朱俊彰說,去年委託國立大學校院協會,針對學術倫理處理程序,徵詢各大學意見,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則研究碩士學位,並於六月的教務主管會議上簡報。教育部已完成「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的修正條文,近期會和協進會、大學代表討論是否有窒礙難行的部分,最快下個月公佈條文;若作法上有涉及大學專業自主,則會用「建議」方式供大學參考。

朱俊彰解釋,未來學校在處理學倫案時,將分兩個程序,首先是建立常設、公開的審定委員會,專責審理學位論文涉及學術倫理案件,其次爲設立校級委員會。

至於是否公開學倫案調查結果,因有些學校公開檢舉案結果,有些學校個別通知兩造當事人,教育部認爲應有共通性默契和原則,會請協進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