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還是不賣!財長:大臺北國有土地不管大小都不賣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國有土地到底賣不賣?立法院3日上午通過修正法案面積未達500坪國有土地得辦理標售,讓外界質疑是替財團開路財政部李述德則在同日下午對外界宣示,大臺北國有土地,無論在500坪以上或以下,「不賣就是不賣,不改變現行做法。」

國有土地標售被外界視爲房價飆漲的元兇,立委早就提案「留土地給子孫」,財政部於是進行相關修法,針對《國有財產法》53條提出修正案,確定面積500坪以上土地,除非專案行政院通過,否則不標售;非公用財產空屋空地,未達500坪可辦理標售。此案一出,許多人都認爲這是替小面積國有土地解套,間接謀利財團。

財政部長李述德特別在3日下午提出說明,「民國98年後,500坪以上大面積國有土地就不標售,這個做法至今沒改變,這次修法只是將實際情況納入法令規範,但事實上,即使在大臺北500坪以下的土地仍是不賣。」但李述德也解釋,若遇到都市更新、眷村改建等案,可以與國有土地合併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