腥夫終日花天酒地還裝GPS監控妻 岳母搖頭認證婚姻沒救了

新北市一名人夫婚後無心經營家庭妻子心寒訴請離婚獲法院裁準。(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人夫小羅化名)婚後仍在外花天酒地,經常外宿,把妻小留在家中,甚至還在妻子的手機中安裝GPS定位系統,其妻子忍無可忍便向法院訴請離婚,岳母出庭證述夫妻感情不睦,經臺北地院裁決,判準兩人離婚,小孩則共同扶養。

判決書指出,小羅的妻子主張兩人於2014年登記結婚,婚後兩人共同於新北市生活,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但小羅在婚後卻無心家庭,經常與朋友在外喝酒、賭博而夜不歸宿,完全無心經營家庭生活。

不僅如此,小羅的妻子還發現,小羅在未經她的同意下就擅自在她手機中安裝GPS定位系統,此舉已嚴重侵害她的個人隱私,且她已於2019年8月間與小羅分居至今,認爲兩人已無法維持婚姻,遂向法院訴請離婚,並請求2名小孩監護權,要求羅男支付扶養費,直至小孩成年。

對此,小羅則認爲婚姻還能繼續下去,他願意改變自己,希望妻子能將以前的事情忘掉,讓他能有機會彌補等語。法院審理時,小羅妻子的母親出面作證,證述小羅有遲到的習慣,例如出門買早餐,但一出去就是2至3小時纔回來,讓妻小在家捱餓,且小羅夫妻倆分居快兩年,真的沒有感受到小羅因此而有改變。

法官透過小羅妻子所提交的證據以及羅妻之母親證詞,認定兩人的婚姻已難以維持,再加上小羅妻子無意願繼續,因此判準兩人離婚;而監護權的部分,法官參酌社工訪視報告判定,雙方都願意主動陪伴小孩,互動也不錯,最終判定小孩由雙方共同監護與扶養,小羅每月需負擔2名小孩各13451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