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檢討獨立性 央行理事將首赴立院備詢
央行前任理事吳聰敏以及現任理事陳旭升、李怡婷共同出版的「致富的特權」一書,在出版前就話題不斷,出版後更因央行副總裁陳南光的推薦序引發喧然大波。立法院財委會今天也討論,將邀請央行理事陳旭升、李怡婷以及副總裁陳南光赴立法院備詢。對於「致富的特權」書中言論,立委今天也各有褒貶;肯定的部分包括增強央行獨立性、加強透明度和可究責性,以及貨幣政策決策流程改革等。
目前央行共有15位的理事(含常務理事)和5位的監事。經濟部長和財政部長,長期以來都是央行理事當然成員。針對此,「致富的特權」作者認爲:這明顯違反央行獨立性。因爲如果政府官員出現在決議貨幣政策的理事會上,意味在有特殊需要時,中央政府官員可左右央行的貨幣政策決策。
但若要深究央行的獨立性,央行「非當然成員」理事的遴選也應納立檢討。據中央銀行法第五條:本行設理事會,置理事十一人至十五人,由行政院報請總統派充之,並指定其中五人至七人爲常務理事,組織常務理事會。前項理事,除本行總裁、財政部長及經濟部長爲當然理事,併爲常務理事外,應有實際經營農業、工商業及銀行業者至少各一人。除當然理事外,理事任期爲五年,期滿得續派連任。
也就是現在央行「非當然成員」理事,是「由行政院報請總統派充之」。而實務的操作上,名單會由央行先擬再報行政院,爲了避免行政院打回票,央行會先跟上級溝通。理事的任命也不是由央行決定,央行在施行貨幣政策,又是否可能受到「上層」指派的理事幹擾?左右央行的貨幣政策?理事並非央行編制內人員,所以也不支薪,特別是已有本職的當然理事。其餘理事依行政院規定給與車馬費。
所謂央行獨立性,是指中央銀行在履行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職責時的自主性,如果一個的中央銀行可以「不接受來自政府的指令、亦不必和政府協商,而無條件的擁有自主決定維持或變更現行貨幣政策的權力」,如此該中央銀行就具有充分的獨立性。
如果政府官員出現在決議貨幣政策的理事會上,可能造成左右央行貨幣政策的獨立性;那麼由「由行政院報請總統派充之」的理事難道不會挾持「上意」左右央行的獨立性嗎?財經官員保留在理事會中,參與貨幣政策的決策若需檢討;同樣地,央行「非當然成員」理事的遴選,也應該可以更「透明」和「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