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軍囚恐遭霸凌 法務部明令嚴禁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軍監受刑人移送司法機關後,會不會發生輕罪軍囚重刑犯同房服刑,慘遭霸凌欺負情事法務部政次明堂15日嚴正表示,會考量受刑人的個性因素分配舍房,且獄中設有申訴管道,絕不容許且絕對禁止霸凌欺負新收人的情事發生。

▲法務部政次陳明堂說絕不容許且絕對禁霸凌欺負新收軍囚情事發生。(圖/記者孫曜樟攝)

陳明堂表示,本次受刑人等移交作業,共動員86輛各式警備車輛、投入警力112人、憲兵175人、軍監所戒護279人、矯正機關人力逾250人、檢察官書記官等60餘人。

法務部並已於日前請各檢察機關適時調派檢察官、書記官人力至監所進行訊問換髮指揮書等執行事宜,同時請各檢察機關接收軍事機關移交人犯時,注意覈對判決書確認其所犯是否屬本次修正(第一階段施行)之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1款之案件,尤其是否屬於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所列案件,更應確實覈對。

這次移監後,矯正署所屬各相關監獄對於軍方移交的受刑人,將提供與一般受刑人相同處遇,並協助受刑人儘速適應新環境。另司法監獄與軍事監獄同樣監適用監獄行刑法、行刑處遇條例及相關法令規範,絕不因收容環境轉換而損及其應受法律保障之各項權益

爲防霸凌欺負情事發生,舍房內設有報告燈,收容人任何時間均可即時向值勤人員反映意見;接見室設有意見箱家屬接見時如聽聞收容人遭受欺凌,均可以書面口頭反映,監獄相關人員均會即時處理,申訴管道多元,收容人或家屬均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