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廢死民團嗆法務部:立即執行重大死刑犯執行令!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現在臺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臺南市割喉殺童案兇嫌曾文欽在落網後,竟對警方說出這樣的話,再掀死刑議題的爭論。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臉書發起連署活動,6日上午到法務部表達民意,請法務部「立即執行重大死刑犯的執行令」。

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臺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等團體在臉書發起連署,6日上午到法務部抗議、遞交陳情書,法務部派代表收下。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發言人王薇君指出,被告也有人權,這些死刑犯在犯法時,可曾想過被害者的人權?如果24小時內沒得到法務部迴應,她會號召羣衆總統府前露宿;臺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趙惟漢認爲,法務部、司法院只關心加害人和死刑犯,心中沒有普羅大衆

▲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在臉書發起連署活動,「請法務部立即執行重大死刑犯的執行令!!」。(圖/取自臉書)

29歲無業的曾文欽1日在臺南市湯姆遊樂場殺害方姓男童,殺下重案後,並未丟棄兇刀,而是把刀子放在口袋裡,想繼續尋找兒童下手。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痛批,就是臺灣的司法給了曾文欽可怕又可惡的觀念,因爲歷年以殘忍手段殺死小孩的人判刑的確都不重,「判刑定讞的沒有一個以殺人罪起訴,以傷害致死的起訴案例比比皆是」,這是臺灣兒童人權長期的被漠視、忽略,而導致現今荒謬可笑的現況,難道司法不該爲兒童築起一道防線

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請法務部給人民一個交代,「要不要依法行政?什麼時後執行?」。因爲截至2012年12月止,全國共有61名死刑犯定讞,正等待槍決,現任法務部長曾勇夫任內執行過2次死刑,一次是2010年4月30日,一次是2011年3月4日,距現在有1年9個月未執行死刑令。

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認爲,法律變成懂法的人知法玩法投機的人遊走法律邊緣,當法律無法有效遏止犯罪,只會衍生更大的問題,臺灣的司法最大一個玩笑就是「判死刑卻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