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釋憲》38名死刑犯仍不執行槍決?法務部這樣迴應

法務部長蔡清祥。(本報資料照片)

38位死囚之35人以最高法院審理第二次發回更審以後再上訴第三審,由同一法官審理的「連身條款 」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判決合憲而駁回聲請,法務部表示,38位死刑犯均另有以其他事由聲請憲法訴訟,仍在進行中,依法無從執行死刑。

法務部說,憲法法庭14日作成判決,宣示更二連身條款與憲法第16條保障訴訟權之意旨,均尚無違背,法務部部尊重憲法法庭宣告合憲判決結果,對於其他死刑犯聲請憲法訴訟案件,盼望憲法法庭能加快審理進度,避免執行程序久懸不決。

法務部稱,從去年起迄今5度函詢司法院有關38位死刑犯聲請憲法訴訟之聲請理由、審理進度及有無爲暫時處分停止執行之裁定等事由,據以判斷有無不得執行之法定事由。因目前38位死刑犯尚有其他不同聲請憲法訴訟理由,正由憲法法庭審理中,法務部尊重憲法法庭依法審判之職權,基於權力分立,在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前,無法陳送部長令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