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捷都建案陽臺臥房標示不清 漢翔遭罰150萬元

漢翔開發銷售新捷都」廣告不實,公平會開罰15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片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漢翔開發銷售「新捷都」預售建案於廣告DM、報紙廣告,及小套房樣品屋,宣稱陽臺位置爲臥房室內空間之一部分,公平會表示,會讓消費者有商品內容用途爲虛僞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漢翔公司新臺幣150萬元罰鍰。

新捷都廣告DM宣稱「創意2房」、「1+1>2超高坪效 創意空間」、「『新捷都』以優質規劃打造創意兩房,微型住宅擁有1+1>2的最大坪效……」等語,並輔以創意2房樣品屋實景照片,及報紙廣告宣稱「魔術2房」、「創意2房」、「創意1+1房」等語。

公平會表示,漢翔將原規劃爲1房使用格局之小套房陽臺位置宣稱爲臥房室內空間之一部分,並輔以2房樣品屋實景照片顯示其空間運用情形綜觀案關廣告之圖示文字,容易使消費者誤認,該建案其小套房室內空間,除供陽臺用途外,也可供臥房使用,並據此認知做成交易決定。

同時,銷售人員帶看建案原規劃爲1房之小套房樣品屋,陽臺位置擺放牀及標示「此處爲陽臺裝潢表現」,亦加深消費者誤認之可能。但根據新北市政府表示,該建案倘竣工領得使用執照後,以二次施作方式變更陽臺空間爲臥室室內空間使用,「系屬覈定使用不合之變更」。

因此,公平會指出,其與原使用執照圖說不符將涉及違反建築法第73條及違章建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該案廣告之內容表示與事實不符,且有足以引起一般消費大衆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核屬就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爲虛僞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