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禁電子煙 最高罰10萬元

電子煙與加熱煙五花八門,《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煙具管理自治條例》29日三讀,最快8月上路。(新北市衛生局提供/葉德正新北傳真)【吸菸有害健康】

新北市衛生局制定《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煙具管理自治條例》,禁止製造、販賣、輸入未取得合法許可的電子煙與加熱煙,違者最高可罰10萬元,新北議會29日三讀通過。至今因無合法許可案例,等於全面禁止,是全臺最嚴格的自治條例,最快8月上路。

以往法規規範有限

新北市衛生局長陳潤秋指出,電子煙不屬《菸害防制法》定義煙品,但可能含有毒物質,加上填充液五顏六色,易讓學子誤以爲是追求流行,卻在不知不覺中成癮。

陳潤秋說,據中央統計青少年吸電子煙比率大幅增加,但目前法規僅規範不可以輸入、販賣,對自行從國外帶進來吸食、持有的,無法可管,且電子煙外型變化多,沒有煙品形狀產品被查獲業者常在訴願中獲勝。

陳潤秋說,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煙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全文共計12條,禁止供應未滿18歲與孕婦電子煙或加熱式煙具及其零組件,違者可罰1萬到5萬元;未滿18歲者吸食或持有,應接受戒菸教育,否則處2000到1萬元罰鍰。未來法定禁菸場所及新北市公告1萬3891處禁菸場所也都全面禁止。

自治條例也明定未經取得藥品許可證醫療器材許可證的電子煙、加熱式煙具及其零組件,都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廣告、促銷或贊助,違者罰鍰1萬到10萬元,並令限期改善,可按次處罰,並勒令停工停業。

衛生局健康管理科長陳欣蓉表示,目前沒有任何一件通過合法認證的電子煙或加熱煙產品,法令等於是全面禁止,但未來不排除可能會有醫療需求,法令纔會有如此但書。

打造全市無煙環境

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新北市不僅禁菸場域全國第一,也是全國執行菸害防制最嚴格的縣市,近來電子煙逐漸在校園氾濫,新北市在議會支持下,營造全市無煙清新環境。

衛生局指出,目前有電子煙或加熱煙相關自治條例的縣市有新竹市臺中市嘉義縣宜蘭縣高雄市桃園市,新北是第七個通過的縣市,但卻是最嚴格的,希望透過自治條例通過,維護兒童、青少年及國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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