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巴事件後續:參股企業股價下跌,涉事燕窩公司高層變動

(原標題:辛巴事件起連鎖反應:兩參股企業股價下跌,涉事燕窩公司高層變動

辛巴風波還在持續發酵。受“帶貨假燕窩”風波影響,網紅辛巴(本名辛有志)入股的兩家A股上市公司起步股份盛訊達股價近期都出現下跌,其中起步股份的股價已經從11月16日的14.5元/股下跌至12月10日的9.14元/股。

12月11日,兩隻股票開盤下跌,起步股份開盤跌2.95%,一度跌7.33%至8.47元;盛訊達開盤跌0.3%,一度跌19.98%至31.76元,但隨後又迅速收回。截至當日收盤,起步股份報9.41元/股,盛訊達報39.06元/股。

同時,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涉事的茗摯燕窩天貓旗艦店運營主體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近期也發生高層退出。此外,辛巴個人或將爲此承擔相應連帶責任業內人士認爲,隨着國家層面直播帶貨監管加強,相關政策頻出,未來直播行業將告別“野蠻生長”。

參股企業起步股份股票頻現跌停

新京報記者發現,自11月7日辛巴直播所賣的茗摯燕窩被指涉嫌造假後,辛巴入股的起步股份的股價就開始出現下跌。

11月9日,起步股份下跌1.73%,此後幾日震盪走低,隨後加速下跌,出現大幅跳水,11月19日、20日連續兩日跌停,12月10日再次出現跌停板,股價基本“打回原形”。12月11日,起步股份開盤跌2.95%,一度跌7.33%至8.47元。截至當日收盤,起步股份報9.41元/股。

今年9月16日,起步股份發佈公告,公司控股股東香港起步擬以9.162元/股價格,分別向廣州辛選投資有限公司、張曉雙各轉讓公司5%的股份,總轉讓金額爲4.32億元。廣州辛選投資有限公司爲辛巴所持有,張曉雙爲辛選投資聯合創始人、辛選供應鏈板塊負責人。此次股權轉讓已於10月底完成股權登記。轉讓完成後,辛選投資成爲起步股份第二大股東。

根據天眼查顯示的信息,起步股份成立於2009年,生產和銷售兒童服飾、鞋襪等,旗下有ABC KIDS品牌。有報道稱,儘管當下辛巴正處於“帶貨假燕窩”風波下,起步股份方面表示,公司和辛選合作直播帶貨正常推進中,正在籌備雙12專場直播。

盛迅達股價出現大幅跌落

無獨有偶,近1個月,辛巴參股的另一家公司盛迅達股價也從56.54元/股的高位跌落至最低31.76元/股。

12月11日,盛訊達開盤跌0.3%,一度跌19.98%至31.76元,但隨後又迅速收回,截至當日收盤,起步股份報9.41元/股,盛訊達報39.06元/股。

公開資料顯示,2020年9月,盛訊達向廣東辛選控股有限公司轉讓其子公司盛訊雲商的49%股權。盛訊雲商由此成爲盛訊達與辛選合資的子公司,辛巴擔任董事長、總經理

據悉,盛訊達是一家主要從事手機遊戲開發、銷售以及遊戲運營的公司。曾有報道稱,盛迅達希望通過引入辛巴團隊,通過控股子公司盛訊雲商切入直播電商領域,從而豐富公司的業務板塊。

涉事茗摯燕窩公司高層變動

“帶貨假燕窩”風波的品牌方茗摯燕窩近期也不好過。據茗摯燕窩天貓旗艦店的工商資質顯示,茗摯旗艦店運營主體爲成立於2019年的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天眼查顯示,“帶貨假燕窩”事件爆發後,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法人、實控人從林小芳變更成了謝東昇,林小芳從董事、總經理以及股東名單退出,1名高管也退出公司。

目前,茗摯天貓旗艦店還在繼續營業,但僅剩下1款產品在售,即“茗摯”冰糖即食100g*5碗裝風味燕窩飲品,售價199元,“寶貝評價”爲0。據悉,茗摯燕窩生產廠商所在地的監管部門啓動調查

據報道,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的生廠商爲大洲新燕(廈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月10日,廈門市湖裡市場監督管理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該公司位於他們的管轄區域內,目前監管所已介入調查前述即食燕窩產品涉假一事

辛巴或承擔連帶責任

近1個月內,辛巴“帶貨假燕窩”事件一直熱度不減,辛巴從最開始的稱自己被“惡意詆譭和敲詐”,到承認誇大宣傳、承擔退一賠三責任。據辛巴提出的先行賠付方案顯示,召回辛選直播間銷售的全部“茗摯”品牌燕窩產品、承擔退一賠三責任,“目前共銷售57820單,銷售金額1549.576萬元,共需先退賠6198.304萬元。辛選會依據合同及法律規定追究品牌方責任。”

對於這一賠付方案,打假人王海認爲,這款燕窩“非法使用乳酸鈣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虛標含有燕窩亦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退一賠十而非退一賠三”。

北京嘉善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常亮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燕窩的經營者是茗摯燕窩品牌方,而“主播”的身份則具備“廣告經營者”、“廣告代言人”的法律性質,廣告經營者與產品經營者需分別承擔不同的責任。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茗摯”燕窩品牌方提供的商品有欺詐行爲,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應賠付500元。因此,“茗摯”燕窩品牌方應向消費者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

常亮認爲,辛巴作爲“廣告經營者”,有義務提供茗摯燕窩品牌方的真實信息及聯繫方式,否則消費者可以要求他先行賠付。此外,辛巴團隊如果明知或者應知燕窩存在虛假宣傳,仍爲品牌方設計、製作、代理、發佈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茗摯燕窩品牌方承擔連帶責任。

廣州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12月8日表示已經對辛巴帶貨的燕窩事件開展調查。網上有說法稱一旦鑑定爲售假,辛巴可能面臨15年有期徒刑。對此,常亮告訴新京報記者,雖然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辛巴公司啓動調查,但市場監管局的調查屬於行政調查,並不是“刑事立案”。“燕窩還沒有統一國家強制標準,因此,刑事犯罪難以認定。”

國家出手規範直播帶貨

事實上,當直播帶貨、網紅帶貨“火了”後,引發的相關問題值得關注。比如吳曉波“新國貨首發”專場,付60萬的“坑位費”,最後只售出15罐奶粉;小瀋陽直播賣白酒,當晚下單20件,第二天退貨16件;葉一茜賣單價200多塊的茶具,90萬人觀看,成交額不到2000塊;黃聖依賣5個杯子收10萬坑位費等,都引發全網熱議中消協發佈的“雙11”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中,點名汪涵、李雪琴直播帶貨“翻車”和李佳琦直播間“買完不讓換”等。

國家層面對網紅帶貨以及直播帶貨的監管力度不斷加強。今年11月3日,國家網信辦發佈《互聯網直播營銷信息內容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第一次對直播服務流量造假、虛假宣傳等作出直接規定。根據媒體統計,僅在今年11月,國家市場監管部門就出臺了3份文件。今年以來,已有不下10份相關監管文件出臺。

業內人士認爲,網紅經濟概念股的上漲更多是情緒炒作以及短期營銷爆點的帶動,失去業績支撐的上漲,並不能爲企業帶來長期投資價值。辛巴涉嫌“帶貨假燕窩”一事,相關部門已經展開調查,也意味着監管部門再次出手,未來直播帶貨行業也將從“野蠻生長”進入規範期。

“‘直播帶貨’是近年來新興的線上購物形式,但線上直播帶貨仍需受到法律的監管,主播在選品時也應當爲消費者負責,以更加謹慎的態度加強對直播售賣產品的審查,才能實現直播帶貨的初心。”北京嘉善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常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