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有罪?」老母吵着要吃 他撿槍上山獵羊遭重判3年

布農族孝子上山獵羊,卻因持槍遭重判。(示意圖東森新聞,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臺東報導

原住民可以自制獵槍,但是撿拾恐怕會惹禍上身!臺東縣海瑞鄉布農族人王光祿,2年前爲老母親需求上山打獵長鬃山羊和山羌給母吃,沒想到被逮,因獵槍是撿拾非自制,日前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合併重判決3年6個月徒刑,並罰金7萬元定讞。判決引發地方強烈反彈,痛批「孝子有罪嗎?」

56歲王光祿當時因爲92歲老母親不慣平地的肉,嫌太油,懷念以前吃的「山產」,吵着要吃,他便持獵槍上山打獵,獵得山羊、山羌各1只,沒想到下山時被上山追緝盜採牛樟案警方逮捕,分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將他移送,臺東地檢署提起公訴。

案子歷經3度上訴,因爲王光祿認爲,自己所持獵槍是撿到的,根本不是自制,應該判無罪。最高法院接受一審法官見解,持有獵槍與「自制獵槍」構成條件不符,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3年2個月有期徒刑定讞。地方得知消息驚訝感到不可思議,「頂新案都判無罪,這個竟然判得比殺人罪還重!」臺東律扶助中心爲他抱不平,將組律師團幫忙提出非上訴和釋憲

王光祿15日即將入監,但他也不敢告訴老母親,眼看要留下94歲老母和2歲的孫女無人照顧,臺東法律扶助中心要先向地檢署申請延期入監,讓他先行安置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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