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奕皮革廠求國賠敗訴 蔣月惠:法官替百姓出了一口怨氣

蔣月惠議員排水口取翔奕皮革廠排放廢水。(取自蔣月惠議員臉書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長期關注的翔奕皮革廠,長期排放廢水及污泥合格被屏東縣政府勒令停工,翔奕認爲縣府行政作業有疏失,向縣府求償新臺幣580萬元,屏東地院認爲縣府沒有違失,裁定駁回。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7日人在香港的蔣月惠對此相當興奮,並感謝法官當地居民出一口怨氣。她說,翔奕皮革廠在當地設廠28年,長期排放廢水,污染環境衛生。當地有錢人都搬到外面住了,房子也賣不出去,造成房價地價的下跌;農民鐵管也生鏽了,農作物受到污染,居民深受其苦,縣府勒令停工於法有據,豈可因此向縣府請求國償,由全民買單呢?。

屏東市頭前溪翔奕皮革廠,不時偷排廢水到牛稠溪,經屏東縣環保局接獲檢舉前往稽查工廠大量化學藥劑和廢水存放廠房內,刺鼻惡臭讓附近居民無法忍受。縣議員蔣月惠接到陳情後,幾乎天天到該皮革廠勘查、拍照,最後終於導致該皮革廠遭到勒令停工。

屏東縣環保局則感謝法院公務人員依法行政的保障,該局會記取該案件經驗,未來對於停工裁處令會更謹慎。

▲翔奕皮革廠遭府勒令停工。(圖/取自蔣月惠臉書)

判決書說,翔奕在2015年5月18日,因放流水超標而遭縣環保局罰鍰10萬元及環境講習2小時,並限期1個月內改善完成,但在同一天又開出罰單裁罰10萬元及環境講習8小時,且自5月20日起立即停工。

翔奕不服,提起訴願,環保署在2015年10月29日撤銷縣環保局的裁處,但翔奕認爲,已經因爲停工而無法加工皮革達6萬多張,損失近580萬元,於是向縣府提起國賠訴訟。判決書指出,縣府認爲翔奕因未妥善處理事業廢水,經縣府多次裁罰及限期改善,並在2015年1月29日的協調會中切結,承諾自1月29日起無論空氣水污方面任何一次超標,即無條件停工;而翔奕也在同年4月15日由縣府召開的座談會中,同意縣府一個月內每週廢水採樣2次,任1次超標即停工,但翔奕在同年4月22日、26日採樣都超標,因此縣府對翔奕的裁罰,雖因送達有所瑕疵而經訴願決定撤銷,但縣府實質並無違法之處,何況翔奕自2014年10月3日起,即依法不得營運,也就無從就其違法營運所得要求縣府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