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推「住房空置稅」 6個月沒人住就要繳「額外差餉」

香港推「住宅空置稅」,有望緩解住房問題。(圖/視覺中國,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特區政府29日公佈6項房屋政策,其中「住宅空置稅」規定私人住宅12個月若有超過6個月未作居住或出租用途,就被視爲空置住宅,相關業主須繳付「額外差餉」。

香港的居住問題相當嚴重,因此有望解決增加房屋供應,甚至抑制住房價的「住宅空置稅」就受到很大關注。

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先前受電視節目採訪,被問到「空置稅」要通過立法會審批才能執行,會不會有效力不足的問題,他迴應,在立法會通過(條例)後刊憲的時候,就會由那時起,向後「影相」一年,回看過去一年出了入夥紙的樓宇是否在一年內賣清,是否在一年內出租超過六個月,「所以,在審議期間其實這個空置稅的壓力已經存在。」

陳茂波表示,過去幾個月,當這件事在討論時,也看到有一些貨尾樓盤推出來售賣,「我們覺得現時我們設計這一套的空置稅,可以幫助我們確保土地在賣出後所興建的樓能夠及時有效地供應市場。」

根據《新華社》報導,彭博亞洲經濟學家陳世淵指出,目前香港地產商大概有9千套空置房,佔每年新房供應的一半,「地產商『捂盤』,不僅推高了房價,也讓剛需羣體無房可買,是操縱房地產市場的重要手段之一。對空置房徵稅,可以促使開發商釋放空置房,增加市場房屋供應,提高房屋利用效率,對緩解香港住房供需矛盾、抑制房價有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