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待轉大富翁」喊話!警政署:嚴正執法,若發生危險可判5年
▲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公佈週五到週日各地的待轉大富翁活動。(圖/翻攝「TGIF 待轉大富翁全國連線!臺北、桃園、新竹、臺中、臺南、高雄」臉書活動)
「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爲爭取機車不強制「兩段式左轉」,發起在全臺多處重要路口發起「待轉大富翁全國連線」抗議活動。對此,警政署表示,將加強蒐證及嚴正執法,依法辦理;如果造成道路損壞或壅塞公衆往來設備,導致發生往來危險,按《刑法》可處5年以下徒刑。
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早在8月20日就發起第一次的「待轉大富翁」,近日更公佈全臺週五(3日)到週日(5日)的相關活動。該會近日表示,活動獲得相當大回響,也讓越來越多人瞭解到他們「不強制待轉」的訴求,各地都有至少30位朋友前來,高雄參加的車友甚至超過百位,在此也要感謝大家對於爭取路權的努力。
有網友錄下10月28日晚間高雄市裕誠路跟博愛路口的畫面,可看到有上百輛機車不斷在路口待轉區待轉,進行無限循環,現場也有多名員警錄影蒐證。
▼高雄裕誠路跟博愛路口日前上演「待轉大富翁」活動,持續30分鐘左右。(圖/翻攝「爆料公社」臉書社團)
對此,警政署呼籲,該活動應注意其他用路人行車秩序及安全,如因而造成塞車,警察機關將適時派員到場指揮、疏導;駕駛人如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指揮或稽查,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1款,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警政署表示,如果造成道路損壞或壅塞公衆往來設備,致生往來危險,按《刑法》第185條規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警方將加強蒐證及嚴正執法,依法辦理。
警政署說,2014年至2016年機車左轉彎未依規定致生傷亡交通事故,共計發生2萬5041件,造成89人死亡、3萬9642人受傷,其中包含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違規;因此,道路主管機關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於特定道路路口設置機慢車兩段左(右)轉標誌及待轉區,以維護機車駕駛人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
▼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日前也在臺北鬧區舉辦待轉區大富翁,訴求機車不應兩段式左轉。(圖/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授權提供)
警政署指出,警察機關爲維護機車轉彎之秩序及安全,2017年1至9月取締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違規共計36萬9242件,較2016年同期減少2萬1722件,顯見民衆能更加遵守規定。
警政署強調,未來仍將持續要求各縣市警察機關嚴正執法,如民衆對於設置兩段式標誌之路口或道路工程有不同意見,可向道路主管機關反映,評估是否繼續維持設置,勿動輒採取影響交通方式來表達,增加自身及他人行車危險。
●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公佈各地「待轉大富翁」活動
臺北:星期六下午待轉大富翁桃園:星期五晚上待轉大富翁新竹:星期六下午待轉大富翁臺中:星期六下午待轉龍捲風嘉義:星期五傍晚不鑽車運動臺南:星期天下午待轉甜甜圈高雄:星期六晚上不鑽車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