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宰雞難認虐待 陸名廚不起訴
曾經以「毛主席宴」獲大陸「國家金廚獎」的名廚張小春,今年三月間在北縣深坑假日飯店表演「三分鐘烹雞術」,被動保團體認爲涉嫌虐待動物,因此告發張與飯店董事長張善良、總經理劉亨慶違反《動物保護法》。臺北地檢署以雞隻在張小春烹煮時已呈昏迷,難認有虐待情事,昨天予以三人不起訴。
動保團體控稱,張小春在飯店現場表演「三分鐘烹雞術」,將雞隻丟入滾燙的熱水後,徒手拔除雞毛、烹調,涉嫌凌虐動物致死,違反《動物保護法》。臺北縣政府農業局並以張公開屠宰雞隻,依《畜牧法》對業者處以十萬元罰鍰。
檢方調查時,飯店總經理劉亨慶辯稱,張小春先在活雞的脖子上劃一小刀,流一點血,再把雞丟到滾燙的熱水裡,現場沒有聽到雞的叫聲,如果是活雞就會亂叫,他當時不敢確定雞是否已死,但至少已經昏迷,飯店並無虐待動物的意思,整個活動只是單純的文化交流。
檢方另函查臺北縣農業局,發現飯店向農業局坦承宰殺雞隻前業經昏迷,並非直接將雞丟入滾燙水中拔毛,農業局認爲尚無違反畜禽人道屠宰準則。
檢方認爲,若將活雞丟入滾燙熱水,雞隻不可能不掙扎、不叫跳,張小春應該是將昏迷的雞隻丟到熱水中,與《動物保護法》中「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的構成要件不符,將張小春等三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