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無薪假109家 通報13034人
▲辣妹穿護士服,上街抗議無薪假。(圖/資料照片。東森新聞臺提供)
勞委會2日公佈事業單位實施「勞僱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俗稱「無薪假」)累計資料,截至民國100年12月31日止,共有109家企業、通報人數1萬3034人,實際實施人數1萬2487人;較上期(100年12月16日公佈)增加了9家,通報人數多2904人,實際實施人數多2916人。
勞委會表示,上期公佈通報的100家企業中,有8家停止實施無薪假,勞委會將持續注意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資料的後續發展,以適時迴應處理。
勞委會也強調,「無薪休假」(無薪假)不是法律名詞,也不是僱主的權利,如果僱主因景氣因素,需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應遵循《勞動基準法》及勞委會的「因應景氣影響勞僱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範,且參考「勞僱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與員工簽訂書面協議。
勞委會提醒,企業如果有違法情事,勞工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委會專線申訴(電話:0800-08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