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山婦怒告鄰居狗咬29雞鴨 地檢署:難舉證故意不起訴

婦人告鄰居黑狗咬死29只雞鴨,地檢署偵結不起訴。(圖/示意圖東森新聞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山區張姓婦人怒告鄰居養的黑狗,是咬死她的29只雞鴨的兇手,高雄地檢署25日偵結,認爲沒有明確證據證明被咬死的雞鴨是鄰居江姓男子的黑狗所爲,也難以證明黑狗故意咬死,不起訴處分

地檢署表示,張姓婦人告江姓男子於101年10月,故意放任飼養的黑狗闖入破損的圍籬,咬死她的雞鴨共29只,損失3萬元。江姓男子則主張,山區野狗多,不能說看到黑狗咬的,就認定是男子飼養的家犬,何況江男也有飼養雞,如果狗會咬雞,自己飼養的雞也會被咬死。檢方偵結,由於缺乏相當證據,因此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