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收押主席 再辦里長收回扣

桃園檢調偵辦復興鄉代會主席涉嫌收賄案,四日凌晨收押主席張永專業者林裕閎掮客林錦坤三人,同時根據帳冊,進一步追查出案外案平鎮市涌里長鄧浪安,以裡基層工作費向廠商下單牽線多個裡下單購買滅火器,鄧從中收取一百六十多萬元回扣。

張永專與林錦坤合謀,讓復興鄉公所去年底向晶亮公司下單買四百萬元的LED路燈,林裕閎再退還兩百萬元,由張永專、林錦坤朋分,張永專收取一百四十七萬八千七百元現金時遭到調查員活逮。

晶亮是臺銀共同供應契約廠商,廠商提供政府要共同採購的產品價格,經臺銀採購部詢價、比價後作爲公家單位採購價格。

檢調發現,共同供應契約廠商中的百安百歐、宏逸公司,從一百年七月到一○一年六月,由平鎮市涌豐里長鄧浪安下了約四百萬元的訂單,包括十多位里長一起以裡基層工作費購買滅火器,依數量規格而有十萬至一百五十多萬元不等的交易金額,鄧浪安在交易完成後,向廠商收索四成回扣,一百六十萬元進入自己口袋

包括鄧浪安、百安負責人廖隆田、百歐陳春逸、宏逸樑國鍾等人全部約談到案,以貪污治罪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