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光莉、藍文青情侶檔爲「這事」撕破臉 他敗訴須吐800萬

情侶檔藝人夏光莉、藍文青情斷撕破臉,爲了仲介土地錢鬧上法院。中時資料照片

本名夏宗莉的藝人夏光莉與藍文青,感情破裂後,夏女提告指稱,2005年她仲介土地的酬金800萬元,寄託在藍男的帳戶內,請求法院判決藍返還;臺北地方法院認定,當時雙方有籤立保管條,藍男須返還800萬元給夏女。可上訴。

夏女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她因仲介購買土地興建大樓,對方將800萬元酬金匯到,當時有事實上夫妻情誼的藍男的銀行帳戶內,藍男也出具保管條,做爲寄託契約,但去年她向藍男索討但對方拒返還,她因此提告索討。

臺北地院調查發現,保管條的內容,確實記載藍男代夏女保管800萬元,至於藍男抗辯說800萬元是夏女贈與,因未舉證以實其說,不足採信,判決藍男須返還8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