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斷爆金錢官司 演員夏光莉告藍文青詐欺不起訴
夏光莉(右)與藍文青往日情斷,又因金錢糾紛對簿公堂。(本報資料照片)
資深演員夏光莉因與演員藍文青交往而息影,並借錢給藍經營火鍋店,後因倒閉還不出錢,且2人感情生變,夏除對藍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還債,還告刑事詐欺。臺北地檢署認爲,藍並非以詐術騙取財物,不構成詐欺,5日處分不起訴。
曾演出《白娘子傳奇》、《楚留香傳奇》、《劉伯溫傳奇》的夏光莉,當紅之際爲了藍文青放下演藝事業,陪藍打拚「藍寶寶麻辣火鍋」事業,28年的感情卻在前年生變,還衍生出金錢糾紛。
夏光莉對藍文青提起民、刑事訴訟。民事部分,夏主張她共出借約3000萬元,藍除了經營火鍋店,還買了3對雙黃帽亞馬遜鸚鵡,但藍只還了其中一部分,小鳥也沒有歸還。北院民事庭去年判藍應返還504萬餘元及3對鸚鵡,若鸚鵡無法歸還,應再給110萬元。
刑事部分,夏光莉指控藍文青欠錢不還,涉嫌詐欺。檢察官認爲,藍借了錢以後,確實將款項用於經營火鍋店,是因經營不善倒閉,才無力清償,並非以詐術騙取財物,本案只是民事糾紛,並不構成刑事詐欺,遂依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