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移動拒絕用戶攜號轉網被通報:罰款5萬元 5人被處理
(原標題:西安移動拒絕用戶攜號轉網被通報:罰款5萬元,5人被處理)
據陝西省通信管理局網站消息,陝西省通信管理局25日發佈《關於中國移動西安分公司無正當理由拒絕對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稱,近期,陝西省通信管理局對中國移動西安分公司(下稱西安移動)無正當理由拒絕對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的違法行爲進行了處罰,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2020年10月13日,接部信管局通知,要求省通信管理局對網傳“男子攜號轉網遭拒協議被延長18年:註銷也不行”事件調查處理。省通信管理局隨即對此事件立案調查,通過調取業務系統資料、上門詢問用戶、聽取彙報等方式,覈實事件情況。現查明,西安移動根據本企業靚號管理辦法,自行將用戶協議期限調整爲20年,以此提出向用戶收取違約金並限制用戶銷戶,造成用戶攜轉受阻。用戶網上反映問題基本屬實。
西安移動無正當理由拒絕對電信用戶的電信服務,違反了《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第九條第(一)款、《電信條例》第四十條第(三)款規定,依照《電信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省通信管理局給予西安移動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由於西安移動處理不當,造成用戶在網上發佈攜轉受阻視頻,社會各方面廣泛關注,對陝西省攜號轉網服務造成不良影響。省通信管理局要求陝西移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經陝西移動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西安移動分管副總經理誡勉談話。經西安移動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小寨分公司原副總經理記過處分、小寨分公司原總經理警告處分、西安分公司原市場部經理警告處分、西安分公司品質管理部經理全市通報批評。
陝西省通信管理局表示,各基礎運營企業要從此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訓,引以爲戒,嚴格執行《電信條例》,認真落實《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九不準”的要求,結合通報中反映問題,全面開展自查整改,糾正違規行爲,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共同維護良好的電信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