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涉掏空傳靠金曲獲緩刑 認罪協商喊「清白」惹議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吳宗憲投資LED(阿爾發光子科技公司),涉嫌掏空聯明行動科技3250萬元而官司纏身,27日被判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3年,併科罰金300萬,後又被爆出是靠7月在金曲獎上精彩的表演才能獲得認罪協商機會,但他事後PO文高喊清白,遭到外界質疑認罪又喊冤的說法前後矛盾,引起兩極化討論。

▲吳宗憲被爆出是因金曲獎表演纔有認罪協商的機會得以獲判緩刑。(圖/東森新聞

據《中國時報》報導,吳宗憲獲得認罪協商後,在微博發文強調自己是遭童年朋友牽連,相信法律會還他一個清白:「『斗室之內,但見高潔人品』是我從小的庭訓,以父母爲名,立下重誓。」獲得許多網友熱情相挺。不料,此話一出卻遭到法界人士質疑,周武榮律師表示:「既然都認罪了,哪還有清白?這樣說法,可能導致檢察官撤銷認罪協商。」且這樣的判決結果也讓許多網友很不能接受,認爲他是靠名氣贏得「特權」。

▼吳宗憲的「清白宣言」獲得許多網友支持,也引起各界兩極化的爭論。(圖/資料照片記者陳明仁攝、取自吳宗憲微博)

對此,李明諭律師認爲吳宗憲應該是犯後態度良好,檢察官基於其能娛樂大衆理由給予緩刑並無不妥,「就像很多醫生犯罪,如果犯後態度良好,也會考量專業可以留在社會服務人羣而判緩刑,這並沒有不公平。」圈內大哥余天也表示,法官應該會把律師提出的其他事證納入考量,不會只憑單一事件做爲判決標準。據瞭解,另有司法界人士透露,啓動認罪協商的原因很多,可能是檢方證據不足,也可能是犯罪事實太多,經由雙方協商的方式,能有效避免浪費司法資源,事件爆發至今,各界看法相當兩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