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信非法仲介聘非法移工 勞動局:僱主最高恐罰75萬
常發生民衆因親屬需照顧,在未仔細查覈身分的情況下,不慎誤信非法仲介,聘僱非法外籍移工,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提醒,一旦聘僱非法外籍移工,將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恐面臨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鉅額罰鍰,提醒民衆話術陷阱多,聘僱前務必謹慎,以免受罰。
陳信瑜說,疫情期間,移工入境受管制,缺工情形嚴重,導致許多非法仲介出沒,民衆透過自行上網搜尋、他人介紹、非法仲介主動發放名片,或將名片放置各大醫院,供民衆自行拿取,且標榜「一通電話,立即上工」、「政府立案,開立收據」,利用話術技巧,使民衆深信,進而疏於查證,遭受騙上當。
陳信瑜指出,我國聘用外籍移工原則上採申請許可制,需檢送合格文件,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函,纔可聘僱移工,非法仲介會利用僱主急需用人的心態,標榜「一通電話,移工可隨到隨用」,媒介非法移工。
陳信瑜表示,一般僱主不用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就可聘僱外國人工作的,一種是合法居留且與在我國設有戶籍國民結婚的「外籍配偶」,另一種是合法居留在學的「外籍學生」,且已申請到工作許可。
陳信瑜說明,國人聘僱外國人前,務必查驗證件並拍照留存,外籍配偶須查驗居留證及依親戶籍資料如戶籍謄本(如外籍配偶已取得本國身分證,即爲本國國民,可自由工作)等,外籍學生則須查驗居留證、工作許可函和學生證。
勞動局統計,北市自2019年起至今年5月間,因看護需求誤聘非法移工,2019年裁處金額爲500萬元、2020年爲547萬5千元、今年爲125萬元,一旦聘僱非法外籍移工,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開罰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陳信瑜呼籲,民衆在聘用外籍移工前,務必做到身分和證件的查覈,並至內政部移民署「居留證資料查詢」網站(https://icinfo.immigration.gov.tw/NIL_WEB/NFCData.aspx)確認居留證真僞,千萬不可在未查驗身分的情況下,就讓外籍移工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