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非法移工 僱主恐挨罰最高75萬元

有許多人在醫院發放某某看護中心名片主打政府合法立案」的欺騙標語。(本報資料照)

臺灣防疫出現破口!11月底至本月初,短短10天就發生60多例移工確診,引發譁然;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提醒僱主勿非法聘僱失聯移工,否則將可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陳信瑜表示,勞動局近來接獲許多病人家屬,聘僱失聯移工,其中大部分案例所接觸到的非法管道,大致可歸類爲「隔壁病牀介紹」、「上網查詢」及「不明人士發送名片」,病患家屬處境雖令人鼻酸,但未善盡僱主查驗義務,導致非法聘僱的行爲,仍屬違反《就服法》應裁處15萬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陳信瑜直言,如今大衆受惠於網路普及動動手指就能上網找到答案,許多不肖人士專門吸收失聯移工,利用架設網頁,佯稱「合法、專業、快速」的廣告標語,吸引無辜民衆上門;也有許多人在醫院發放某某看護中心的名片,主打「政府合法立案」的欺騙標語。

勞動局表示,民衆若有聘僱看護工的需求,可先至醫院內護理站或看護中心,詢問是否有照服員可配合;無論是透過何種管道聘請臨時看護,若來者外國人,務必要提高警覺,因外國人在我國工作需要向勞動部申請許可

勞動局進一步表示,因此能合法「隨叫隨到」的外籍看護,僅限具有外籍配偶或外籍學生身分的外國人,而臨時外籍看護爲非法身分的機率可說是相當高,請民衆務必謹慎,避免觸法

最後,陳信瑜提醒,僱主在應徵外國人時,記得3步驟,「問」來臺身分、「查」正本證件、「照」下留存,應徵外籍配偶時,須查身分證,若是尚未取得身分證的外籍配偶,則應查看居留證戶籍謄本,應徵外籍學生則須覈對居留證、學生證及工作許可函,除確認證件爲本人持有及居留事由、證件效期等資料後,還要拍照或影印留存,以盡僱主的查驗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