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罰單 平反1年後又催繳

溪州鄉民陳昭達都已申訴平反的停車未繳費案,卻在一年多後又接到催繳通知單,莫名其妙的他八日向彰化縣議員李俊諭陳情,經查明才發現是臺中市政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烏龍,彰化監理站也承諾撤銷原催繳單,還陳一個清白。

陳昭達老先生,住溪州鄉菜公村鄉下人,幾十年都不曾離開過家鄉,更不用說曾騎機車遠到臺中市,不料,九十七年七月間,他卻接獲臺中市政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的繳納通知單,說他在當年某日將機車停放市政府收費停車格,必須繳費。

陳昭達不理會結果同年十月間,就又接獲催繳通知單,並表示若不立即繳款,就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處置。陳昭達特別請人閱覽繳款通知內文,才知道,停車管理科所開單據的機車顏色廠牌均不符合,隨即向臺中市政府申訴,並獲得同意撤銷繳款。過了一年多 ,彰化監理站又寄給陳昭達一張催繳通知單,且催繳內容還是那樁舊案。透過李俊諭協助查詢,彰化監理站查出,原是臺中市政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擺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