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酒駕拒繳罰款 執行署用這招讓他火速繳清15萬罰單

執行人員靠一通電話讓張男繳清積欠12年的15萬元罰單。(屏東分署提供)

屏東張姓男子2011年在恆春騎乘機車時不慎擦撞其他車輛,警方到場發現他酒測值超標,監理站對他開罰6萬元,相隔4年張男又因拒絕酒測,被監理站裁罰9萬元,他始終不理會罰單,直到執行署人員發現他投保郵局壽險,打電話表示將扣押保單時,讓對方趕緊捧着現金金罰款繳清。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表示,經受理案件後着手調查男子財產,近十年間只要一發現他銀行有存款就扣存,有上班就扣薪,但是扣押命令到達金融機構時總是剛好沒有存款,扣薪命令則因義務人離職而老是執行不到,讓執行人員傷透腦筋。

分署苦思如何突破案件時,鍥而不捨地調查發現張男有投保郵局壽險,且按月由第三人帳戶轉帳繳納保費,執行人員於是打電話聯繫張男催繳,告知再不繳錢分署得對郵局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他的保險給付,數日後男子終於親自抱着15萬元現金,一次繳清欠了快10年的酒駕罰單。

屏東分署表示,保險公司收到分署執行命令,就不能讓義務人辦理保單借款或者變更受益人,而且依據最新實務見解,分署於符合特定要件下還可以通知保險公司終止保約,將保險公司應返還給義務人的解約金用以充抵所滯欠的稅費。分署提醒酒後切勿開車以避免傷人傷己,爲響應酒駕零容忍,分署必定徹底執行酒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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