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拒繳19萬罰鍰 執行分署「出1招」他匆忙繳清
中市酒駕累犯張男又無照酒駕遭查獲,拒酒測挨罰19萬2000元,又遲不繳罰鍰。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去年10月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他的壽險保單,他怕保單被解約,今年1月24日終由家人一次繳清欠款。(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提供/陳淑芬臺中傳真)
中市酒駕累犯張男在2010年間再度無照酒駕遭警查獲,因拒酒測挨罰19萬2000元,又遲未繳罰鍰,經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於2022年移送行政執行署臺中分屬執行,張不理會催繳,直到,去年10月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他的壽險保單後,他怕保單被解約,終由家人一次繳清欠款。
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主任周隆光表示,家住大雅區的53歲張男,曾因酒駕入監服刑,仍不知悔改,2020年8月間再度無照酒駕,被警察臨檢查獲,他拒酒測挨罰19萬2000元,但遲未繳納罰鍰,經臺中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於2022年6月間移送臺中分署執行。
周隆光說,張男無固定工作,無薪資可供執行,在金融機構存款不足千元,名下車輛車齡已逾15年,且下落不明。臺中分署以出面通知他到場說明財產狀況,並提出清償計劃,但他不理會;執行人員去年1月直奔他戶籍地查訪,因未見他本人,留置通知書請他至臺中分署繳納欠費、報告財產,但仍未理會。
臺中分署調查發現,張男於2022年9月有投保壽險,去年10月核發執行命令要求保險公司配合扣押保單,今年1月18日以書面通知他,並說明保單被扣押執行恐嚴重影響權益,如再不繳納罰鍰,將依法代爲終止保險,以解約金清償罰鍰。
張男接獲通知後,擔心保單被解約,透過家人聯繫臺中分署請求分期繳納,臺中分署認爲所要求每期繳納金額太低而不予同意,終獲張男家屬今年1月24日親抵臺中分署,一次繳清他全部欠費。
臺中分署呼籲,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政府機關對「酒(毒)駕行爲零容忍」,義務人應主動從速繳納罰鍰,勿再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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