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恥舅性侵7歲外甥女20次 重判8年半賠60萬

舅舅外甥女外婆家時伸狼爪。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視覺中國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潘姓已婚男子居然對外甥女小涵化名案發時7歲)伸狼爪,在房內性侵得逞。小涵於事後身心受創、感到非常痛苦,鼓起勇氣告訴學校老師「舅舅把他尿尿的地方插進我尿尿的地方」、「要我吃他尿尿的地方」,整件案情曝光。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爲,潘男惡性重大,竟奪走才大班的小涵貞操,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他8年6個月徒刑,並賠償60萬元。

判決書指出,潘姓男子於2016年6月20日中午用餐前,把小涵叫進房內,脫去對方衣物、再坐上去性侵得逞,期間還要求小涵「親」及「吃」他的生殖器,性侵行爲超過20次。小涵證稱,舅舅從大班就開始對她性侵,因不堪長期受辱才把事情告訴老師,在這之後對方還是持續做出性侵行爲。

潘男矢口否認犯刑,但測謊結果口交」及「摩擦下體」等提問並未通過。屏東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爲,潘男惡性重大,竟對年紀輕輕的外甥女做出侵犯行爲,加上小涵年幼並無憑空捏造事實能力,因此根據相關醫學鑑定等資料佐證,依強制性交罪判潘男8年6個月徒刑,並賠償60萬元予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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