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祿恐維持有罪 原民獵人怒:判我死刑纔會停止狩獵

原住民狩獵釋憲大法官7日宣示,聲援團體司法院外呼喊口號,對釋憲結果表示遺憾。(黃捷攝)

原住民狩獵案釋憲,大法官宣告部分合憲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恐怕仍會被判處有罪王光錄得知結果後感到遺憾,認爲現在這個世代,應該讓原住民使用更安全的槍枝,即使未來被判有罪,仍會繼續狩獵。

聲援本案的民間團體今在司法院外開記者會,與人在臺東的王光祿電話連線。王光祿說,他感到有點遺憾,這是他原住民的文化,怎麼能抹滅他們的文化。他們現在應該使用更好的槍,不應繼續使用「砰砰砰」的槍(指自制前膛槍),這根本就不保險,很危險,而且容意走火。

王光祿並說,他們族人狩獵動物幾百年到現在,也沒說動物都不見了,怎麼現在又說他們會害保育類動物不見?應該讓一些專家研究一下,他仍會繼續狩獵。

因獵補兩隻山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遭判刑的卑南族獵人潘志強,今也電話連線對釋憲結果表示意見。潘表示有點失望,但他不怪大法官,因爲大法官並不瞭解原住民,狩獵是原住民文化重要的一環,安全的狩獵工具基本要件,還給他們安全狩獵工具,是憲法保障多元文化具體的表現。

潘志強說,除非他被中華民國法律判死刑,或者是雙腿無法上山,他纔會停止狩獵,「因爲這是我們的文化」。希望大法官能跟他一起上山,真正瞭解山林狀態,以及見到野生動物的機率是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