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警拒酒測 罰6萬吊銷駕照3年

中央社

臺東林姓員警路邊停車,帶有酒味趴在方向盤睡覺,因拒絕接受酒測,遭罰新臺幣6萬元,吊銷駕照3年。林員提出異議,臺東地院駁回。

去年12月中旬,林姓員警從大武鄉開車到臺東市區,經過復興國小時將車停靠在路邊,並且趴在方向盤上睡覺。

臺東縣政府警察局督察室人員距離50公尺處,觀察20分鐘未見林員下車,於上前盤問,當場目擊林員趴在駕駛座上睡覺,「臉部潮紅、有明顯酒容與酒味,且自承有飲酒」,督察室人員於是通知交通隊到場酒測。

林姓員警認爲當時並非執行攔檢勤務,督察室人員也未接獲分局長以上長官指示酒測勤務,況且他並非在行駛中被攔檢,因此拒絕酒測。

交通隊於是將林姓員警移送臺東監理站,臺東監理站依「拒絕酒測」裁處罰鍰6萬元,並且吊銷駕照3年。

林姓員警不服,向臺東地院聲明異議,院方調查,當時除了督察室人員外,尚有2名員警目睹林姓員警酒駕,因此駁回林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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