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參選恐嚇炸核電廠遭訴 前槍擊要犯藍信祺判無罪

曾經是槍擊要犯藍信棋爲參選總統臉書稱要「全民殺戮內戰」,法官認爲在20年前的報紙廣告的就言論,未達恐嚇公衆罪,判決藍無罪。(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世界臺灣皇帝」藍信棋2020年間領表參選總統,卻在去年9月19日爲創造話題,在臉書帳號貼文「攻擊核能電廠油庫中斷交通」等文字,涉犯恐嚇公衆罪嫌士林地院審理後,日前認定言論是個人政治意見的表述,目的並非使人心生畏懼,判決藍無罪。

藍辯稱,是爲了參選總統進行連署,才書寫經歷主張是要用殺戮內戰方式改變國家體制,1996年後就用參與總統選舉方式改變國家體制,因爲參選需要到達連署門檻,纔會在臉書上進行連署,陳述內容是希望改革國家,還有本身的經歷,並沒有要恐嚇公衆的意思

法官審酌,藍在1994年4月21日《自由時報》刊登全頁廣告,內容提及他已經物得天時承運與承傳天命的結合,可以汽車炸燬總統府,隔日新臺幣即變成廢紙輕武器直接威脅核能發電廠公權豈能不法濫用,無視天理,國家將會成爲如何?」等文字,並經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藍表示是20年前的主張,並非現實主張,2015年間作出不起訴處分藍稱,去年貼文是人生經歷,並無恐嚇公衆的犯意。

判決指,藍信棋是爲了要使發言更具能見度影響力,使用煽動羣衆情緒字眼,引發公衆關注,目的是爲了要抒發對現行體制、社會環境不滿,並不是要使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心生畏懼,判決藍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