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參選恐嚇炸核電廠遭訴 前槍擊要犯藍信祺判無罪
曾經是槍擊要犯的藍信棋爲參選總統在臉書稱要「全民殺戮內戰」,法官認爲在20年前的報紙廣告的就言論,未達恐嚇公衆罪,判決藍無罪。(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世界臺灣皇帝」藍信棋2020年間領表參選總統,卻在去年9月19日爲創造話題,在臉書帳號貼文「攻擊核能電廠、油庫、中斷交通」等文字,涉犯恐嚇公衆罪嫌,士林地院審理後,日前認定言論是個人政治意見的表述,目的並非使人心生畏懼,判決藍無罪。
藍辯稱,是爲了參選總統進行連署,才書寫經歷,主張是要用殺戮內戰方式改變國家體制,1996年後就用參與總統選舉方式改變國家體制,因爲參選需要到達連署門檻,纔會在臉書上進行連署,陳述的內容是希望改革國家,還有本身的經歷,並沒有要恐嚇公衆的意思。
法官審酌,藍在1994年4月21日《自由時報》刊登全頁廣告,內容提及他已經物得天時承運與承傳天命的結合,可以汽車炸燬總統府,隔日新臺幣即變成廢紙,輕武器直接威脅核能發電廠,公權豈能不法濫用,無視天理,國家將會成爲如何?」等文字,並經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藍表示是20年前的主張,並非現實主張,2015年間作出不起訴處分。藍稱,去年貼文是人生經歷,並無恐嚇公衆的犯意。
判決指,藍信棋是爲了要使發言更具能見度、影響力,使用煽動羣衆的情緒字眼,引發公衆關注,目的是爲了要抒發對現行體制、社會環境不滿,並不是要使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心生畏懼,判決藍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