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下詢價行爲違規 6家機構領交易所監管警示函

(原標題網下詢價行爲違規 6家機構交易所監管警示函)

受訪專家稱,前移問責關口體現監管決心

本報記者 昌校宇

7月5日,包括上海嘉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赫富投資有限公司、上海銀葉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千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玖鵬資產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上海乘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內的6家網下報價機構投資者被上交所出具監管警示函。

從監管警示決定來看,上述6家公司在參與科創板新股網下詢價過程中,存在詢價決策流程規範、報價結果缺少研究支持與合理解釋、內控制度業務操作流程不完善等違反交易所業務規則與相關行業規範的行爲。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公惟韜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上述6家公司的行爲,不符合《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對網下投資者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和申購業務的相關規定,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中有關風險控制、內部控制的相關規定,未能制定嚴格的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未能合理報價,亦未能加強對定價和配售過程的管理。

此外,《證券日報》記者梳理注意到,上述6家公司近一個月內存在共同參與一家上市公司IPO,且報價一致的情況。該上市公司最終發行價格爲13.33元/股,有效報價投資者數量爲3265家,有效申購數量總和爲726.95億股,上述領上交所監管警示函的6家公司申購數量累計爲4.6億股,且報價均爲13.33元。

部分上市公司IPO網下發行時存在較嚴重的網下投資者報價一致性問題,存在部分網下投資者串通報價的可能。”北京利物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創始合夥人常春林向《證券日報》記者稱,出現上述情況或有兩方面因素:一方面,部分中小詢價機構不具備專業、獨立的投研分析能力,更傾向於“抱團”;另一方面,串通報價確有可能使其以較低價格拿到合適的籌碼,獲得更大收益。

“事實上,科創板的詢價機制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導向,建立了以機構投資者爲參與主體市場化詢價機制。”公惟韜表示,然而,部分機構的行業專業性執業能力尚不到位,未能履行客觀、審慎的報價義務,亦未完善內控水平,未能發揮科學報價的市場主體功能,對於資本市場具有較大的危害性,不利於市場的穩定和價格的客觀,也不利於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近日印發《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嚴格執行“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的資本市場執法九字方針。

公惟韜認爲,“上交所出具監管警示函所釋放的監管部門將大幅強化對新股報價監管的信號,正是對《意見》精神的落實與遵循。”

同時,證監會於近日發佈《關於註冊制下督促證券公司從事投行業務歸位盡責的指導意見》,要求對存在項目遴選不審慎覈查把關不嚴格,內部控制不完善等問題的證券服務機構嚴格監管,以提升相關機構的內控意識。常春林認爲,“上交所及時出手,對網下投資者違規報價行爲依法從嚴監管,也體現了上交所着力提升監管有效性,前移問責關口,對違規行爲及時採取自律措施的決心。”

常春林表示,通過對網下投資者違規報價行爲依法從嚴監管,建立常態監督檢查機制,一方面有利於對市場各類參與主體起到警示作用,督促其規範詢價決策流程,完善內控制度和業務操作流程,切實發揮機構投資者專業定價能力;另一方面有利於引導構建科學、獨立、客觀、審慎的新股發行承銷生態,維護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對於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爲未來全面實行註冊制夯實基礎均具有重要意義

“報價合規、客觀合理對於建設更加科學完備的資本市場法律體系和更加良好、穩定的資本市場生態具有重要意義。”公惟韜建議,加強監管部門的監督,促使相關機構提升自身執業質量,規範市場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