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黃牛「鑽漏洞」花東一票難求 4大原因讓臺鐵很難罰

花東車票一票難求,黃牛漏洞臺鐵很難罰。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受到網路興起,旅客不需要親自去車站排隊購票,但網路購票卻讓旅客從此很難買到回家的票。黃牛搶票案件百倍驟增,臺鐵花東車票經常一票難求,立委鄭運鵬公佈黃牛「鑽法律漏洞」的4個方法,讓臺鐵就算抓到也很難罰。委員會擬修正鐵路法第65條,抓到黃牛除了罰鍰之外,更要處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鐵路法修正草案。(圖/翻攝自立法院-議事轉播ivod)

臺鐵花東車票經常有大量訂票異常狀況,不少不肖業者透過網路從中大量訂走車票,讓一般旅客都搶不到車票,此外,業者搶票並非高價出售,而是配合藝品店旅行社等,搶票行爲的背後爲的是比販售車票更大的商機。根據鐵路法第65條,去年截至目前完成裁處程序案件,104年2件,裁罰金額52580元、105年3件,裁罰金額60034元。立委鄭運鵬表示,鐵路警察局屢破大案,但不肖業者還是一犯再犯,原因就在於現行鐵路法無法可罰、罰不到。

▲網路黃牛鑽漏洞,臺鐵很難罰。(圖/翻攝自立法院-議事轉播ivod)

鄭運鵬公佈現行不肖業者「鑽法律漏洞」的4大方法,第一,沒有加價出售,因此難以認定爲黃牛;第二,沒有用虛擬身份證字號,所以沒有僞造文書問題;第三,沒有用惡意程式,即使鐵警局抓到也沒有方法認定妨害電腦使用;第四,用真實身分大量購票,業者找來大量人頭進行搶票。

▲▼網路黃牛鑽漏洞,臺鐵很難罰。(圖/翻攝自立法院-議事轉播ivod)

爲從法規上解決臺鐵黃牛大量訂票問題,委員趙正宇等19人擬具「鐵路法第六十五條、第七十條及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擬修正處罰黃牛條文,以不正當方法將虛僞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而購買車票、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以他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大量購買車票、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而做爲其他事業營利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上300萬以下罰金。

另外,不少立委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也再重提訂票「實名制」,認爲花東車票應結合身分證及驗證合一,避免人頭大量購票。臺鐵局長周永暉迴應,應委員要求,6個月內把購票實名制做謹慎評估,但肯定的是,若真的實名制,一定會犧牲民衆購票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