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師/有me too也該有伶爸不願 性別平等不是性別鬥爭

▲第34屆韓國女性大會在首爾光化門廣場舉行,民衆手持「Me Too」、「With You」標語。但怎麼就沒有男權運動,因爲這個文化,對男性的身心健康造成莫大的傷害。(圖/CFP)

就像伊波拉病毒從非洲一隅突然於世界各地肆虐般,一個從好萊塢掀起的反性侵運動「#MeToo」,也悄悄的燒到臺灣了。剎那間,臺灣似乎到處都是性侵犯,連一些難以想像會遭性侵的女名嘴,也成了豬哥男的俎上肉

再加上陳鴻斌性騷擾事件的推波助瀾,總統蔡英文「只好」出面呼籲,指出臺灣離性別平等「還有一段路要走」。她認爲,社會對於女性在職場上的處境,要多一份同理心。身爲女性,她很瞭解性別壓力可能發生在家庭、校園以及各行各業中。

聽完後,本人很感認同,這個社會的確有很多「不良男性」與「雄性暴力」,迫使女性受到不當待遇。然沉思了一會後,又覺得這項指控有失允當。這一連串鋪天蓋地的「#MeToo」與「兩性平權浪潮,似乎過於一面倒,且系統性的將男性標示爲「父權暴力」,但真是如此嗎?

全球女權運動已問世快60年,這項倡議已着實跟麥當勞一樣普遍、一樣潮。但「男權運動」呢?或許有人會問,男性把持着當代的權力結構,爲何還需「男性平權」?答案只有一個,因爲這個文化,對男性的身心健康造成莫大的傷害。

行政院主計總處表示,2016年我國女性平均壽命83.4歲,較男性平均壽命76.8歲高6.6歲;而去年全球女性平均壽命爲74歲、男性平均壽命70歲,我國女性平均壽命較全球平均高出9歲。換言之,若以全球標準評估,這個世界對男性的「餘命暴力」,平均讓男性比女性少活4年。而臺灣這個社會對男性的「餘命暴力」更爲悽慘,平均讓男性比女性少活6.6年。

臺灣社會因男性必須擔任軍事養家救災冒險治安與各類重大且吃力不討好的責任遠高於女性,因此陷入「角色暴力」之苦。還記得年初的花蓮地震嗎?當時前往災區大樓救難的,大多數爲男性,這是否爲女性暴力的顯現?或可解釋成救災的「性別歧視」?爲何都是男性負責高危險性事務

男性最大的罩門是怕顯得懦弱、沒用、膽小、沒出息。發生在17年前的911事件中,與恐怖事件沒直接關聯而死亡的皆爲紐約市消防隊員。當別人都往外跑時,爲何這些人要往裡竄?不要以爲他們不怕死,或是沒恐懼,最後無辜犧牲的,都是這些「餘命暴力」受災戶。

美國當地,自願性消防員全爲男性,幾乎一毛錢也不領,他們要的只是「英雄」一字的加持。諷刺的是,英文「英雄」(hero)一字源於希臘文(serow),這個字亦爲「僕人」(servant)與奴役(slave)等字的來源。倘若將這個道理跟八二三砲戰老兵越戰退役軍人與阿富汗GI們講,不知他們是否還會加入軍中?這是否爲這個社會對男性所設下的「性別暴力」?

▲男性必須擔任軍事、養家、救災、冒險、治安與各類重大且吃力不討好的責任,遠高於女性,因此陷入「角色暴力」之苦。(圖/記者季相儒攝)

心理學家曾做過調查,9歲前,因性別社會化不深,兩性的自殺率旗鼓相當;10到14歲,男性比女性卻高了2倍;15到19歲間,比例則增加到4倍;20到24歲間,則增至5至6倍。美國在1930年代的大蕭條期間,男性自殺人數亦遠高於女性;而在離婚後,男性的自殺率比女性高出10倍左右。

因此本人主張,以後要高唱女權主義時,也要同時間主張男權運動。與其只有「#MeToo」活動,也該來個「#IAin't」(伶爸不願!)倡議。政府要每天檢討爲何臺灣男性平均比女性少活6.6歲,並執行相對應的結構調整。比方說,一旦當年度男性比女性短命,就要強制要求女性從軍、擔任高風險性警察職務、礦工、災區救援、開砂石車、通地下道、提重物、加班養家、掏腰包請客、應酬灌酒等等。

只要男性比女性短命一天,就要強制男性不可從事高風險事務。例如,在執行海上救援時,必須強制女性的參與率。不管願不願意,都要抓幾個女性執行,一直到男女平均壽命平等爲止。畢竟,服兵役就是違反男性意志的國家暴力,爲何女性無須擔任強制性的暴力活動?許多人舉女性有生育的壓力,但懷孕屬「自願役」,服兵役則屬「不願意」。如果讀者覺得荒謬,請對女權主義者解釋她們的主張同樣荒謬。否則,男女平權就永遠是個烏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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