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F爭議案件單月和解逾2成 金管會:成效還算可以

金管會。(圖/資料照)

記者許雅綿臺北報導

爲了解決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銷售爭議,金管會9月底要求銀行1個月內,即10月底前要與客戶完成和解,而金管會1日也指出,目前1個月達成和解案件有45件、佔比22%,對於這樣的成效,「還算可以」。

TRF銷售爭議許多,金管會9月底邀集相關銀行召開會議,並要求銀行對於今年9月30日以前的客訴案件,主動與客戶協商和解,若未能協商和解方式處理者,將依仲裁法進行仲裁,以交付公正客觀的第三人釐清爭議。

根據統計,目前已完成和解者有45件、比率有22%;進入調處或評議者有32件、比率約38%;客戶向銀行提出仲裁訴求有78件、比率約38%;進入司法程序或爭議跨多家銀行者則有49件、比率爲24%。

對此成效,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還算可以」;她說,截至9月底,TRF等商品名目本金已大幅降至433億元,至於銀行繳給上手銀行的「存出保證金」(即銀行可能要負擔風險)308億元,也較過去高峰減少許多。